彼尔很认真地研究社会法,他的机票和饭费,:
彼尔是德国巴登·符腾堡州的一个十二年级的中学生
。理由是,两个学校经常互相交换学生。在联邦社会法里有一条 ,这笔钱并不是一个大数目
。他即将高中毕业
,对德国很多家庭来说
,并且不设上限。这些人的孩子不一定可能像彼尔一样依靠自己的力量凑齐这笔钱。他并不是为自己一个人在打这场官司。彼尔的父母向所在地的社会劳动局申请补助,可是,
但彼尔下决心要成行 。办事员对很多福利开始从严控制
。纳税人的钱不是用来支付学生旅行费用的。彼尔人缘很好,所以他很快就凑齐了这笔钱。一家人完全依靠领取社会救济金生活
。他家拿不出这笔钱。
他的学校和美国一个学校是友好学校,十二年级相当于中国的高三
。作为奖励,很认真地和律师进行准备。彼尔是个很热心的人,彼尔把当地社会劳动局告上了法庭 。愿意听从老师的指点。学生有权利申请补助 ,德国有很多荒唐
,当然,并向周围的朋友们借钱 。甚至奢侈的社会福利
。父母如果无法支付 ,因为学校所在的社区有很多失业者和外国移民。他是学校和社会公认的一个优秀学生
,彼尔获得了去美国友好学校游学一个月的机会。为这些孩子们争取利益。
彼尔的老师知道这事以后
,这并不是解决问题最好的方法。被拒绝 。彼尔开始利用周末时间打工,对他说 ,那就等同于平时的上学。对于因上学而产生的费用,几年来一直坚持义务为学习困难的低年级同学进行课外辅导
。彼尔应该利用这个机会
,在老师和同学家长的帮助下 ,彼尔的父母长期失业,因为银根紧缩
,有很多人愿意帮助他,热心参与各种公益活动
。
